湖南花鼓戏,湖南各地地方小戏花鼓、灯戏的总称。湖南花鼓戏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从民间歌舞到对子花鼓直到能够演出一整本大戏这样一个从简到繁的过程。湖南花鼓戏曲调的发展,是采用当地山歌、民歌、哼歌为素材,发展成为几个基本曲调,应用于有简单情节的的戏剧之中,后由于戏剧情节的复杂化和人物思想感情表达的要求,原始曲调变成了有各种不同节奏的、能表现各种不同情感的、分别适用于男声或女声演唱的曲牌。从音乐发展的角度说,前辈花鼓戏艺人(民间作曲家),根据戏剧内容的需要,运用“一曲多变”的规律,创作了许许多多的曲调。并且相传了一套曲调发展的手法,他们用了一些形象生动的语言来概括:如“变手法”、“改尾巴”、“换骨头”、“翻上去”、“落下来”、“把板眼扯烂或挤拢”等,实际上就是通过转调、变调、改变调式、音程移位、节奏扩展或者压缩等手法,来创造、丰富了花鼓戏曲调。所谓“变手法”,是转调与变奏的结合;“改尾巴”、“换骨头”是改变调式和骨干音;“翻上去”、“落下来”是音程上下移位;“把板眼扯烂或挤拢”就是节奏扩展或压缩。同时,他们也吸收了外省或者本省的其它民间音乐和其它剧种的音乐,为后代留下了宝贵财富。